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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国强:港司法可处理提名覆核 不会要求人大释法

内容摘要:图:袁国强表示,选举主任决定某人是否提名有效时,会看其全部主张,不会只看一些单词\资料图片大公网8月9日讯(记者文轩)有主张港独的立法会选举参选人被选举主任裁定提...

图:袁国强表示,选举主任决定某人是否提名有效时,会看其全部主张,不会只看一些单词\资料图片

大公网8月9日讯(记者文轩)有主张港独的立法会选举参选人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后,声称会提出选举呈请甚至司法覆核。对于当局是否会就此提请人大释法,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本港的司法系统可以处理相关问题,不会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释法。袁国强指出,选举主任是作出全面检视后,才决定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而近日有人在网上恐吓选举主任,或涉刑事行为,他呼吁市民切勿以违法行为表达意见。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亦表示,相信选举主任是依法处理选举事宜。

袁国强昨日出发往澳洲访问前在机场会见记者,被问及是否会因有人就被取消参选资格提出选举呈请甚至司法覆核而寻求人大释法,他表示,有关问题可以在香港自己的司法系统处理,所以在律政司的立场,我们不会要求人大常委作出释法。

裁定港独要看全部主张

袁国强亦强调三点:第一,港独或鼓吹港独的行为与基本法和香港的宪制地位绝对不符合;第二,基本法清楚表明,所有立法会议员在就任时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因此如果有候选人的政纲鼓吹港独,即使当选,也不可能作宣誓;第三,根据法例,选举主任就候选人是否符合有效提名,有权力、亦有责任作出决定,这并不是签了某个名就可以完全符合。

袁国强补充说,选举主任决定某人是否提名有效时,要看其全部主张,要看上文下理,不会只看一些单词。很可能某些人在某些场合确实有说过‘港独’这字眼,但我们要看上文下理,我们不能说只是他有说过‘港独’,因此他就是鼓吹‘港独’,或是以‘港独’作为他的政纲。

对于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在今年一月在新界东立法会补选时获准参选,但现时却不获接纳参选,袁国强重申,当时曾审视过梁的政纲,认为他没清晰主张港独,而梁也亲口说过,补选当时的情况和这次参选立法会很不同。

不容以违法行为表达意见

至于近期有人在网上向选举主任作出威吓甚至恐吓,袁国强说,香港一直是个法治社会,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应该透过可能涉及刑事行为的方式去表达。他表明,香港有良好有效的司法系统,如果市民有不同意见或争拗,应该用合法的途径解决。

另外,昨日由巴西返港的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被问及选举主任本身是民政事务专员,裁定主张港独的参选人提名无效是否违反了政治中立原则。刘江华表明,相信选举主任依法处理选举事宜,如有人有不满,可依法提出选举呈请。他强调: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一切也是用法治精神处理这些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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