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8月18日讯(记者邓滔)17岁少年长毛梁国雄前年10月自制炸弹,闯入香港仔警署报案室意图引爆,他早前承认一项制造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及一项企图导致爆炸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罪,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六年。法官判刑时表示,控罪严重,一般判刑超过10年,但考虑到被告的背景及认罪等因素,决定就两控罪各判六年监禁,同期执行。被告于服刑期间,须接受心理辅导及精神治疗。
法官杜丽冰昨日判刑时透露,被告于就读中一期间,发现患有读写障碍,但因无接受适当治疗,学业成绩未如理想,甚至影响他的情绪。
报告指被告或患思觉失调
当校方告知被告要重读中二时,他更决定辍学,其后只做过短暂工作便失业,终日留在家中打电脑游戏,成为隐蔽青年。被告直至2011年,因干犯爆窃及普通袭击罪被判罚后,才有社工跟进其个案。杜官感叹地说,被告若当初能及时接受合适指导及治疗,并有更正面的生活,则毋须出现在有关法庭。
法官又引述被告于还押时所索取的临床心理学家报告,指他除有读写障碍,更患有行为障碍、混合型焦虑抑郁障碍等精神问题,可能已患上思觉失调,重犯机会中度。
法官说,本案控罪严重,一般判刑可超过10年,判监对被告是合适的刑罚。惟杜官坦言,在考虑量刑起点时遇到困难,因法庭一方面需要考虑公众安全,另一方面则要尽力协助被告更生,以免令被告往后的人生失去曙光。法官将两控罪以九年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的背景及认罪等因素,扣减为六年监禁,同期执行,并下令被告须于期间接受心理辅导及精神治疗。杜官寄语被告,希望他能在狱中学会一门手艺,或完成中学课程。
持纸盒闯报案室威吓引爆
辩方律师于求情时,呈上三封分别由被告的父母、亲戚,以及一名跟进被告个案的社工撰写的求情信,信中提到被告是一位快乐的年轻人,希望法庭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以贡献社会,又认为被告有悔意,希望他能尽早获释,继续接受适当治疗。
案情指,被告于2014年10月28日傍晚6时10分,手持一个藏有五支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粉末试管的纸盒,闯入香港仔报案室,并向当值警员称信唔信我引爆佢,但当被告拿出火机时,即被警员制服及拘捕。被告在羁留期间,于纸条上写下控诉,声称曾于13岁时被警员恐吓,又表示自己一生人都系好失败。
其后,警方在被告的寓所搜出五个烧杯、四支试管、三支玻璃滴管等,又发现被告曾用电脑浏览逾170个有关制作爆炸品的网站。警方经化验后发现,烧杯内的TATP与试管内的脗合。在警诫下,被告承认犯案的目的是为了报仇,并不想再面对这个世界。他又指,自2011年被捕后对警察怀恨在心,故想炸毁警署,而他明知引爆炸药会造成人命伤亡,但这正是其报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