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梁振英日前向《苹果日报》发出律师信,指该报于本月8日的社论文章是错误地、恶毒地及恶意地指控他贪污,会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资料图片
大公网9月30日讯(记者 龚学鸣)行政长官梁振英本月26日向《苹果日报》发出律师信,指该报于本月8日的社论文章是错误地、恶毒地及恶意地指控他贪污,要求日后不能再刊登有关指控,以及在报章与网站刊出撤回报道的声明,若七日内没有收到满意的回覆,会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苹果日报》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师处理。有政界人士表示,任何人包括特首,都有权利就诽谤事宜向传媒发律师信。
《苹果日报》网站昨日报道,收到梁振英发出的律师信,指该报于今年9月8日社论文章,呼吁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应追究梁振英涉及贪污的问题,认为文章内容是错误地、恶毒地及恶意地指控(falsely, viciously and maliciously accused)梁振英贪污,及应被追究所谓的贪污。律师信指,梁振英已多次澄清,澳洲财团UGL给予梁的款项并不是某种回佣。
不能再刊登有关指控
律师信指出,澳洲媒体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于2014年10月15日报道事件时,已提出其他证据,证明有关协议并非秘密合约,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亦最少于四个场合,包括2014年10月29日、11月5日、11月6日及11月20日公开回应事件,指梁振英与UGL签订的是离职协议,是一项不公开的商业安排,属商业惯例,毋须申报。
律师信又提到,有关文章的真正目的是想透过失实指控,阻止梁振英行使竞逐连任的权利,要求《苹果日报》日后不能再刊登有关梁振英贪污的指控,亦要刊登撤回报道的声明,内容要先经梁振英本人审批。律师信指,如果在七日内都没有收到满意的回覆,梁会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
特首办回应指,就《苹果日报》于今年9月8日刊登的社论《苹论》追究梁振英贪腐是首要工作,梁振英委託薛冯邝岑律师行于9月26日发出律师信,原因在给《苹果日报》的律师信中已具体表述。《苹果日报》总编辑陈沛敏回应说,梁振英并非首次向传媒发律师信,已将事件交由律师处理,又说梁振英仍未宣布连任,律师信指《苹果日报》阻止梁振英行使竞逐连任权利是荒谬。
报道如捏造就涉诽谤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表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苹果日报》日日都反对梁振英,报道并不公正持平,超越了第四权,例如以往在立法会选举指点江山,大部分报道都有欠公允。不少公司都对《苹果》发出失实声明,唔单止做球证,仲落埋场踢波!
陈勇强调,即使政府官员发出律师信容易惹起坊间批评,但他相信梁振英是忍无可忍才会发出律师信,期望法庭会公正执法,否则就会被人歪曲。假如《苹果日报》意图干扰正常选举,便应该去信选管会投诉,否则行之有效的制度便会毁于一旦。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深圳大学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表示,特首梁振英向传媒发律师信,不涉及打压新闻自由,因为传媒在报道时如果捏造事实,就是牵涉诽谤,任何人包括特首在内,都有权利向传媒发律师信。
他又认为,是否应该调查特首,这是属于立法会的事,《苹果日报》的做法有点过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