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1月13日讯 (记者 张宝峰 北京报道)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接受《大公报》专访时表示,梁颂恒、游蕙祯二人宣誓中的丑行,在世界公职人员宣誓史上没有先例,纯属闹剧,不排除背后有恶意的策划和指使者。莫纪宏呼吁,未来一定要真正树立依法治港的法治思维和理念,把依法治港的重要性放在港人治港前面,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对香港特区立法、施政、任命中的重要事项,依据基本法进行备案审查。
闹剧背后或另有主谋
莫纪宏说,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允许根据本国宪法和法律产生的议员公开宣誓反对宪法和法律。但这样有悖常理的事情在香港居然发生了,不能不说与香港的政情复杂有着密切的关系。换言之,不排除宣誓闹剧背后有恶意的策划和指使者。
莫纪宏特别提出,要关注那些看热闹的不合作人群,要严格法纪,尤其要在香港特区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防止一些人特权思想过重,要真正树立依法治港的法治思维和理念,扭转一些人头脑中陈旧和过时的法治观念,要把依法治港的重要性放在港人治港前面。制度的笼子扎好了,收紧了,才不会给少数极端主义势力以为非作歹的空间。
针对人大主动释法会否自此成为常态的问题,莫纪宏认为,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是全国人大授权的,不是固有的。因此,香港特区的立法会、行政长官和法院不能在没有基本法依据的情形下随意创製权力。在这种背景下,为了保证香港特区的两制得到有效推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般情况下不会随意干涉香港自治权范围内的事务,以体现一国两制原则的要求,维护香港繁荣和稳定。
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修改基本法和解释基本法显示‘谦抑’的态度,并不意味着可以‘不作为’。莫纪宏强调,对于涉及国家主权、国防、外交以及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应当审时度势,及时行使基本法赋予的各项管治权,以维护一国前提的存在。所以,人大启动释法程序是否成为常态,关键要看香港社会本身,要看香港特区的立法会、行政长官和法院有没有在行使高度自治权的过程中严格地维护一国的法理存在和中央的法律权威。
对于监誓人制度,莫纪宏说,宣誓人的宣誓是否合格,监誓人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因此,监誓人的监誓行为也应受到一定监督,并作为监誓人承担相关责任的证据。如果监誓人不认真履行监誓义务,导致无效宣誓过关的或者故意包庇宣誓人作出无效宣誓的,监誓人应当承担包庇和纵容的法律责任,如何处理还需要视具体情节妥善解决。莫纪宏表示,由特首或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监誓人都是可行的。
莫纪宏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对立法会制定的法律、行政长官任命的法官以及香港施政中的重要事项,依据基本法的规定进行有效的备案审查,特别是要对原有法律的继续适用,进行符合基本法要求的经常性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依据基本法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