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香港运动成员昨早在高院外请愿,不满刘小丽以龟速读誓词,促请法庭取消刘小丽议员资格。大公报记者林良坚摄
大公网11月19日讯(记者龚学鸣)立法会议员刘小丽早前以龟速宣读誓词,被裁定宣誓无效,却获准再次宣誓。立法会选举九龙西选区参选人关新伟提出选举呈请,求法庭裁定刘小丽宣誓无效,昨早在高院提讯。由于关新伟未在限期前缴交保证金,选举呈请遭撤销。但刘小丽最少涉及其他三宗司法覆核其议员资格的案件,其中入禀的城大专业进修学院学生莫嘉杰表示,昨日下午收到法院信函,他就刘小丽宣誓提出的司法覆核已获法院批出许可。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政府应考虑就刘小丽的宣誓问题主动提出司法覆核。
针对刘小丽的选举呈请昨日在高院提讯,关新伟一方表示,由于申请人于本月三日递交呈请申请后,便一直离港直至本月十日才返港,所以未能安排在法定限期前付款,强调现已准备妥二万元保证金。
刘小丽面对连串官司,议员资格随时不保。大公报记者林良坚摄
关新伟:入禀是为彰显正义
法官区庆祥指,即使申请人不在香港仍能安排付款,质疑申请人完全不按法定程序呈交文件及保证金。区官又指,刘小丽已有其他司法覆核正在处理,质疑申请人为何不先等待该司法覆核案的结果。最终区官拒绝申请人延期缴交保证金的申请,撤销选举呈请,同时申请人需支付讼费。
根据《立法会条例》,呈请人必须在向原讼法庭提交选举呈请书后的五天之内或原讼法庭所指示的其他限期内,就他可能须付给在法律程序中为他提供证据的证人或任何答辩人的所有讼费提供保证金。如不获遵从,选举呈请即视为已被撤回。
关新伟在庭外表示,入禀选举呈请是为彰显正义,对法庭不受理申请感到可惜,但认为不代表刘小丽的宣誓行为正确。代表律师陈曼琪则指,仍要商讨是否上诉或以其他方式再进行申诉。
目前,要求法庭裁定刘小丽宣誓无效的司法覆核至今最少有三宗,包括城大学生莫嘉杰、的总创会会长郑玉佳、天水围市民彭东阳及彭正杭的入禀。
作为大律师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称,就刘小丽议员资格的诉讼,以司法覆核成功挑战的机会比选举呈请更高。她解释,选举呈请要证明刘小丽违反声明,程序相对复杂,需时甚久。而司法覆核则针对立法会主席批准刘小丽再次宣誓的权力,由于已有梁游案本星期的裁决作为有法律约束力的案例。梁估计,刘小丽被褫夺议员资格的风险较高。
法律界倡政府主动提覆核
本身是律师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认为,即使今次选举呈请被撤销,亦不代表刘小丽甩难,因为多宗与她有关的司法覆核案件仍在等候处理。他又认为,选举呈请与司法覆核的关注点并不相同,前者是挑战有关人士的立法会选举候选人资格是否有效,但后者则较为对焦,针对立法会主席是否有权为有关人士监誓,以及有关人士的宣誓是否有效。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特区政府应该根据人大释法文本、本地法律,以及区庆祥法官在梁、游司法覆核案中的判词,去审视其他议员的宣誓有无问题,若理据充分,应该主动提出司法覆核。他亦指出,刘小丽宣誓时龟速慢读,态度并非庄严和真诚,很大机会触犯《宣誓及声明条例》的拒绝或忽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