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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特首曾荫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成

内容摘要:曾荫权与家人一起步出高等法院 大公报记者黄洋港 摄大公网2月17日讯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陪审团17日表示,控罪二公职人员行为...

曾荫权与家人一起步出高等法院 大公报记者黄洋港 摄

大公网2月17日讯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陪审团17日表示,控罪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以8:1裁定罪成。曾荫权成为史上首位被定罪的前香港特首。

陪审团8:1裁决罪成

陪审团今日(17日)第2天退庭商议,法官陈庆伟晚上再传召陪审团出庭,陪审团就控罪一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不能达成大比数裁决;控罪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以8:1裁决罪成;而控罪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则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准许曾荫权保释至下周一(20日)。

何周礼(左)在2011年获曾荫权授勋(网络图片)

曾荫权面对三项控罪,分别为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首项控罪指他涉嫌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任特首期间,接受深圳福田东海花园豪宅物业的装修工程,使他在执行职务,即考虑和决定有关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就广播牌照及由李国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等3项申请时受到影响。

首位被定罪香港前特首

至于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第一项指曾涉嫌在考虑和决定上述涉及雄涛广播的决策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或隐瞒,他与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就东海花园物业的租赁进行商议;第二项则指曾涉嫌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建议政府向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授勋及嘉奖时,无申报何周礼当时获聘为东海花园物业进行室内设计工程,以及欲利用授勋及嘉奖回馈何周礼。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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