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获准的陈柏洋昨被驳回上诉,立即继续服刑。大公报记者叶汉亮摄
大公网3月30日讯(记者 叶汉亮)热血公允易近陈柏洋于客岁初正在旺角中,于弥敦道两度向投抛胶樽,时激烈抵挡,经后裁定、抗捕罪成,判监九个月。陈就科罪及刑期上诉,高院昨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早前获的陈立即由押走,服刑。张慧玲判语指,袭击差人是严沉,法庭科罚必需具阻吓力,法庭不会姑息,更描述当日的人士如箭正在弦,冲突愈加可能剑拔弩张,以本案的严沉情节,九个月刑期不算过沉。
判囚九个月 官:科罪无不稳妥
上诉人陈柏洋(31岁)被控客岁二月九日正在弥敦道向投抛水樽,及正在一名合理施行职务的警务人员他时做出抵挡。客岁10月陈经后裁定及抗捕罪成,判囚九个月。早前陈获准等待上诉。
高档法院张慧玲昨正在判语一一驳回上诉一方提出的三个上诉理据。上诉人称原审裁判官错误采取控方三名的证供,连抛水樽的人有否戴眼镜亦无寄望。判语驳倒指,控方三名证人证供非不合逻辑,目击陈两次向抛胶水樽,由第二次被抛胶水樽至陈时间少于五秒,视线一曲没分开过陈,本案并非依赖表面做辨认。而正在此下,可否记得陈能否戴眼镜并不主要。
上诉人又提出,原审裁判官误用不恰当的举证尺度,裁定上诉人非诚笃靠得住证人,采取上诉人证供。判语驳倒,认同控方所指原审正在阐发本案证供前,已举证义务正在控方身上,尺度为毫无合理疑点。张官的判语指,原审较着认为上诉人的证言不成能失实,故原审并没有错误使用准绳。
上诉人最初提出,原审裁判官以上诉人时未有向差人说拉错人是有违常理,错误地对上诉人做出晦气推论,较着加害了上诉人的默然权。判语认同原审加害上诉人的默然权,一般而言会影响科罪的稳妥性,但张官指出即便原审没有犯此错误,按照案中所有证供,认为原审亦必然会裁定上诉人罪成,由于科罪没有不稳妥之处,故驳回其科罪上诉。
恐加刑 黄洋达指不再上诉
至于就刑期的上诉,张官于判语指出,案发时是正在旺角事务的高峰期,正在场参取的人可谓如箭正在弦,冲突愈加可能剑拔弩张,比拟占中更严沉。张官完全认同控方所指的严沉情节,包罗上诉人视如镖靶、上诉人行为可能触发他人动武形成波纹效应、正在毫无搬弄下连环施袭等。
判语最初,虽九个月为量刑起点是相当严峻的量刑,但以本案严沉案情而言,非较着过沉,强调法庭不会姑息、袭击正正在施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必需具有阻吓性,故驳回其刑期上诉。
据律师估量,陈柏洋余下服刑的日子仍有约两个月。热血公允易近开办人黄洋达昨于网上称,不会再就陈柏洋的案件上诉,担忧再上诉可能判得更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