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行政长官会同业政会议收到职方的回应,并就2017至2018年度公事员薪酬调整做最初决定后,特区会尽快提交予立财员会考虑。
上述决定是由行政长官会同业政会议经考虑既定年度公事员薪酬调零件制下的所有相关要素后所做出,傍边包罗:薪酬趋向净目标;喷鼻港经济情况;糊口费用的变更;的财务情况;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公事员士气。
据喷鼻港报道,喷鼻港公事员事务局6日向四个公事员地方评断会的职方提出下列薪酬调整方案,生效日期逃溯至2017年4月1日:低层及中层薪金级别公事员,加薪幅度为2.94%(相等于中层薪金级此外薪酬趋向净目标加0.5%;高层薪金级别及级公事员,加薪幅度为1.88%(相等于高层薪金级此外薪酬趋向净目标加0.5%),但高层薪金级别内的任何一个薪点均不该低于67270港元。
公事员事务局讲话人说,行政长官会同业政会议的决定完全合适既定机制,特区向高层薪金级别及中层薪金级别公事员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比薪酬趋向净目标(即别离为1.38%及2.44%)高0.5%,向低层薪金级别公事员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则取中层薪金级别公事员(即2.94%)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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