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6月,喷鼻港高档法院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正在核准别的3名差人申请时说,事发时差人面临的是“一群自命不凡准确及名誉的者的以至行为”,长时间工做又没脚够歇息,赶上如曾健超“所做般行为搬弄”,才做出不睬性的反映,故能否应采纳接近最高科罚的起点,有值得商榷之处。
2014年喷鼻港发生“占中”。参取者前公允易近党曾健超、、用尿液淋差人并抗捕。2016年5月,喷鼻港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其一项及两项抗捕罪成,判5礼拜,但获准以300港元。而7名差人正在“占中”步履期间,因涉嫌袭击曾健超,各被两年。
其时,判决一经发布,便惊讶整个喷鼻港社会。人们质疑之前轻判辱警的人员,之后沉判辛苦执勤的差人,于情不合、于理不公。社会纷纷支撑获罪差人,默坐、逛行、筹资,配合从意上诉改判,为正名,还差人合理。2017年2月22日,喷鼻港差人队员佐级协会、喷鼻港警务督察协会等4个差人协会组织4万会议,要求“争公义、还”。
据悉,上诉庭正在核准时指出,考虑被告数目及刑期等,估量6至9个月之后法庭才能放置上诉聆讯,届时案中被告若未获,可能已服完大部门刑期,如成功获弛刑的话,现实所服刑期可能较长,因而核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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