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苹果公司为了争夺Siri专利,状告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其确认国内一家公司的专利权无效。不过,它在一审中败诉。
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陈志兴法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介绍,据该院统计,自2010年至去年,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利行政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在这些案件中,涉港澳台、外国和外地当事人的案件比例高。
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苹果公司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和上海智臻公司败诉,苹果公司方当庭表示要求上诉。此前,苹果公司因推出的Siri语音系统涉嫌侵犯小i机器人专利权,在上海遭智臻公司起诉。日前,苹果公司则在北京起诉了该复审委员会,要求其确认智臻公司的专利权无效。
缘起
为夺Siri专利 “苹果”状告国家专利局
2011年,苹果公司的Siri技术首次被使用在iPhone 4S上,用户可以通过手机读短信、介绍餐厅、询问天气等进行人机互动。随后,上海智臻公司发现Siri与自己公司2004年申请专利的“小i机器人”十分相似,便于去年3月在上海将苹果公司诉至法院,称Siri技术涉嫌侵犯公司智能语音系统专利权。该案于7月第一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审结。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苹果公司提出的专利无效理由不能成立。今年2月27日,苹果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要求专利复审委宣布上海智臻网络科技公司的“小i机器人”专利无效。上海智臻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庭审
案件太专业 法官得懂计算机
因案件专业性较强,市一中院组成五人合议庭“强大阵容”审理此案,合议庭成员中有三位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的法官。庭审时,合议庭围绕涉案专利是否公开充分、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权利要求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权利要求能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涉案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问题进行了审理。
昨日上午,该案在市一中院宣判。在长达近3万字的判决书中,苹果公司的各项主张均未得到支持,苹果公司一审败诉。
但同时,智臻公司在本案中的主张“专利在商业上取得成功,因此具备创造性”也未获得法院支持。法院认为,智臻公司所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在商业上获得的利益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方案之间的直接关联性,不足以作为创造性判断的依据。
最终,市一中院一审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的决定。苹果公司方代理人当庭提出了上诉。
声音
Siri在中国使用暂不受影响
苹果公司方代理人付建军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涉案专利权存在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特点,该案的判决目前还不会影响Siri在中国的使用问题,“具体要看二审判决,但判决结果和苹果能否继续在中国使用Siri是两个问题。”
智臻公司代理人袁洋认为,“小i机器人”胜诉,相当于经过司法确认了它在中国人机智能交换领域的位置。这是一项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说明书是公开的,产品技术也是先进的、创新的。“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影响Siri在中国的使用,而是为了让苹果承认Siri是在小i的基础上做出的。”
关注
诉产权局专利案呈上升趋势
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陈志兴法官向北青报记者介绍,据该院统计,自2010年至去年,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利行政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该院受理案件数据显示,2010年受理588件,审结488件,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案件43件。到了2013年,受理数量增加到了818件,审结695件,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案件74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案件中,涉港澳台、外国和外地当事人的案件比例高。以2013年受理的818件案件为例,涉港澳台、外国当事人的案件为309件,比例为37%,涉外地当事人的案件为627件,比例为76%
陈志兴法官表示,该类案件审理结果对当事人影响很大。当事人往往在此之前已经有相关的民事侵权纠纷,尤其是如果通过专利无效程序,专利权人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话,则原告的专利权不复存在,自然也就没有胜诉的权利基础。
此外,由于此类案件涉及技术领域比较广泛,包括机械、电学、通信、医药生物化学等,所以法官在审理时,对法律的适用夹杂着对技术问题的认知和理解,难度较大,对大多数没有理工科背景的法官来讲,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
加之法院本身“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办案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办案压力可想而知。“以今年上半年为例,一中院共受理6600余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而且在这些案件中80%以上的案件均为一审案件,审理程序复杂,难度大,而法官仅有50人,人均受理案件132件。”陈志兴说。记者 孔德婧 制图/潘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