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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或在美国起诉跑路腐败分子

内容摘要: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说,中方曾向美方提出可否签订引渡条约,“但美国似乎没有准备好”。 据路透社11月26日报道,作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反...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说,中方曾向美方提出可否签订引渡条约,“但美国似乎没有准备好”。

          据路透社11月26日报道,作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反腐努力的组成部分,此举凸显了中国在“追逃”方面面临的挑战。

  徐宏在一场媒体吹风会上说,在此情况下只能采取其他变通方式,比如遣返,或直接在美国起诉,让犯罪嫌疑人在美国受审等。

  据对非法资金流动进行分析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估计,在2002年到2011年间,从中国非法外流的资金数额约为1.08万亿美元。

  中国11月早些时候称其在所谓的“猎狐”行动中已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88名。

  徐宏说,一些外国法官由于缺乏对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的了解,而作出不予引渡或者遣返的判决。

  他说,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这些条约的缔约方中不包括美国和加拿大等中国外逃腐败分子较为集中的国家。

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国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国

  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11月26日报道,一位中国资深外交官表示,中方在境外追捕腐败分子的努力,正遭遇对中国缺乏了解的西方法官的阻碍。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他上任后的头两年里,发起了旨在维系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反腐运动。这场运动已导致多名部级或部级以上官员落马。作为该运动的一部分,中国警方启动了“猎狐”行动,追捕那些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26日表示,追捕外逃腐败分子和追缴非法资产是反腐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对中共的信任。因此,中国政府对此极为重视。

  徐宏呼吁那些没有与中国签署正式引渡条约的西方国家支持这一事业。他还表示,这些国家的法官经常对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缺乏了解,令反腐行动遭遇障碍。

  报道称,中国的逃犯经常会逃往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和英国等国家。这些国家的当局并无义务遵循中国政府的引渡要求,不过它们可以在处理个案时选择答应中国的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律学者何家弘表示:“(猎狐行动)反映了民意。(中国)公众对腐败官员携带大量资金外逃的现象非常愤怒。”

  在一些备受关注的案件中,美国和加拿大都曾遣返过中国政府通缉的嫌疑犯,其中包括一名携近5亿美元逃往拉斯韦加斯的银行家,以及走私犯赖昌星。中国警方最近曾请求新西兰方面允许他们在该国审问嫌疑人。中国南方一名涉嫌腐败的副市长的家人和情妇据信就居住在新西兰。

  徐宏指出,在很多国家,没有引渡条约并不是障碍,双方可以基于互惠开展各自法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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