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309/100配偶(移民)签证主要指的是澳洲公民、永居民或者新西兰公民的已婚或者事实伴侣申请的团聚签证。一般要求关系维持12个月以上,需要提供材料证明的关系的真实性,但是如果不足12个月,或是材料不充足,只要满足一定的额外条件,也一样可以申请。提交临时签证申请之日的2年内,如果双方关系一直都在延续,无需主动申请,将会获签永久签证。特殊情况下,无需等待,会直接允许获得永居。
移民的途径有多种,其中以婚姻为理由申请是最直接、最简单和高效的方法,它以申请人与其担保人之间最亲密的关系(即婚姻关系)为申请条件。同时,也有许多来澳洲定居人士希望担保其未婚夫或未婚妻来澳与其完婚,以便二人共同享受家庭的温馨和幸福。下面我们就对这两种方式做一下简单介绍。
二、未婚夫妻类别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由一位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担保。
2) 打算与其担保人结婚,并共同生活,保持真实,长久的婚姻关系。
3) 年满18岁或在其注册结婚前将满18岁。
4) 有资格依照澳洲法律结婚。
5) 申请人本人认识并了解其未婚配偶。
担保人需具备基本条件
1) 是一个合格的担保人。
2) 须至少满18岁或在其注册结婚前将满18岁。
3) 未受担保人限制条件的影响。
4) 若有需要,需提供经济担保。
二、婚姻同居
同居这种方式看起来简单,但其中的法律条文、条款还是比较复杂的,而且由于这是一个简单直接的捷径,容易被某些人利用这一方式以达到获得永居的目的,故移民部门在审批此类签证时相当严格和慎重。所以,这一被认为是最简单的申请方法,换言之又是难度相当大的。
在申请临时居留签证时,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由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及合格的新西兰公民为其担保,担保人至少18岁以上。
2) 与担保人结婚,属合法且真实持久的关系,打算到澳洲后继续此关系。
3) 在申请时打算与担保人结婚,在申请获批准时已结婚,且双方保持真实及持续的关系。
4) 与担保人同居一年或以上,且保持真实及持续的关系。
5) 与担保人一起生活或仅为暂时性分居。
只有当申请在符合了上述全部要求时,申请人才会获得两年临时居留签证。在两年临时居留期间申请人可以工作。从递交申请之日起两年之后,双方仍生活在一起或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可获永久居留签证。
1) 持续性地得到担保人的担保。
2) 持有配偶临时居留签证。
3) 仍与担保人保持真实及持续的关系,并且至少两年前已申请临时居留签证。
4) 如与担保人的关系已中止,但若是由于家庭暴力、担保人死亡等原因造成关系中止,申请人仍有可能获取永居签证。
担保人必须是法律接受的担保人。通常必须至少在十八岁以上,如有需要,还必须提供经济担保。
若申请人及担保人满足以上条件,那么申请人将可获得未婚夫妻临时签证,一般签证有效期九个月。